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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紧急清查三鹿问题奶粉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6日16:5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乌鲁木齐9月16日消息(记者胡志坚 高静雅)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部分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的紧急情况,新疆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为切实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应急处置工作,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新疆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婴幼儿奶粉安全专项检查,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相关部门要认真部署、全面清查,加强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畜牧部门要加强原料乳生产和售奶站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督力量和监控手段,确保奶源质量,严厉打击原料乳掺假使假等违法行为。卫生、工商部门将组织开展对市售婴幼儿奶粉的专项检查,一旦发现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的,立即登记封存,停止销售,并监督企业尽快召回全部污染奶粉,绝不能出现死角。

  质量监督部门将组织开展辖区内乳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举一反三,特别要加强对原料和成品进行三聚氰胺污染物专项检测。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及时诊断和治疗因食用受污染婴幼儿配方奶粉患病的婴幼儿,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州市政府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及基层群众监督网加强宣传,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尤其是要加强广大农村偏远地区的食品安全宣传。发布预警。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州市政府要加强信息沟通,各地、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处置信息要及时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报送渠道畅通、信息及时准确。

  通知中明确要求,各有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消费者对三鹿婴幼儿奶粉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应急处置,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疆各地、各部门从9月16日开始,每天下午17:00前将工作情况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旦发现重要情况应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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