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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休假需要“硬性化”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7日13:31  观察与思考

  编辑同志:

  你好。最近在媒体上得知,国庆长假提前至9月29日,国家假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让国家法定假日更 显人性化,让“十一”前后周的工作与休息时间更为“平均”。

  根据国务院的安排,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尽管这种提前了的休假让一部 分人感到不怎么适应,但是从总体上看,国庆长假从周一到周日,不再跨两周,这种变化也的确更加“人性化”了。既然是一 种“人性化”的休假制度,那么老百姓没有理由不喜欢,但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还是不得不说:这种“人性化”的休假制度 最终多大程度能够得到落实,还是一个问号。

  一直以来,休假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休假日得不到休假,休假日上班拿不到加班工资等,已经司空见惯,不少劳 动者对此也是无可奈何。今年“五一”前夕,广州市有调查表明,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 国家法定节假日,仅53.7%的劳动者不用加班。即使在休假日加班,又能够怎样呢?有调查显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 ,在加班工资方面,落实进展相对较小,总体上仅有13%的受访者表示所在公司已经执行了新的加班工资规定。

  休假制度再“人性化”,如果得不到有效落实,那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而目前“人性化”休假制度得 不到有效落实,一是制度保障方面的“疲软”,二是劳动者维权方面的“疲软”。如即使有了“人性化”休假制度,但是没有 一个“硬性化”的措施来加以保障,“人性化”制度只能束之高阁;如劳动者不知道如何维权,维权的成本太高,即使明明知 道有个“人性化”休假制度,也只能看着养眼。

  不管怎么说,“人性化”休假需要得到“硬性化”落实。而要得到“硬性化”落实,相关硬性保护措施需要及时跟进 ,必须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加大企业等单位不执行休假制度的成本等,唯有如此,“人性化”休假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

  安徽巢湖 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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