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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之四: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由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8日11:12   南方新闻网

  无论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政体,其政府都可以是中性的,然而,中性政府是发展中国家政府的特例。中国政府之所以能够采纳正确的经济政策和改革路径,是因为它是一个中性政府。

  中性政府的定义

  当比较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中国有一个威权政府,并倾向于把中国的成功归因于威权体制。但我们的解释必须具有国际上的可比性和可传递性。我们总结的中国经验应该具有推广价值,即别的国家经过努力也能做到,否则我们的工作的意义就会大大缩水。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本身就是对世界的贡献;如果能够总结出成功背后可推广的经验,中国就可以对世界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的核心论点是,中国政府之所以能够采纳正确的经济政策和改革路径,是因为它是一个中性政府。无论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政体,其政府都可以是中性的,这个概念具备国际的可比性和可传递性。

  中性政府的第一个性质,是它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在做出决策的时候就可以独立于社会中各个人群之间的利益瓜葛,采取主动的行动。东亚成功赶上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其政府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

  中性政府的第二个性质,是它更关注整体利益而不是局部利益。关注社会整体利益、平等地对待社会中所有的群体就是它的最优选择——照顾特定集团的利益不仅不会给它带来额外的收益,而且会增加没有被照顾到的群体的反抗概率。由此也引出了中性政府的第三个性质,即它更关注长期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中性政府平等地对待社会中所有的团体,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消弭了团体之间对公共资源的掠夺性竞争,对任何团体而言,纯粹的再分配都变得没有吸引力,政府因此可以、也必须关注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

  反过来,如果一个政府满足以上三个性质,则它一定不会偏向任何社会集团,也不会受任何社会集团的左右。因此我们可以说,一个中性政府就是一个自主的、关注社会整体长远利益的政府。显然,这样的一个政府会采纳有利于一个国家长期经济增长的政策,并且,如果需要的话,也会采取正确的路径对经济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

  然而,中性政府不是发展中国家政府的常态,而是特例。一般的发展中国家逃不出以下四种政府形态:精英主义、民粹主义、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混合、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的交替。精英主义政府是来自精英阶层或与精英阶层结盟的政府,民粹主义政府是用再分配政策讨好民众的政府。两种政府都不会关注社会整体的长远利益,前者是为少数人服务的政府,后者则置国家的未来于不顾。在当今世界,纯粹的精英主义政府或纯粹的民粹主义政府都比较少见,两者的混合或交替是更普遍的情形,前一种情形主要出现在南亚,后一种情形主要出现在拉美。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民主社会的政府完全可能是精英主义的,这和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有关:在一个存在极端社会不平等的国家,政府更可能被少数精英所把持。

  中性的中国政府

  在中国,出现一个中性政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国家,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的利益诉求并不总是和整个国家的长远利益合拍。即使是在中央政府内部,各部委也都有自己的部门利益,简单地把它们加总并不能保证顺利实现国家的整体利益。更重要的是,除了像农业改革这样的少数例子,绝大多数改革都不是帕累托改进,而是既制造得利者,也制造失利者。如何在改革过程中平衡各方的利益得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政府在各个方面的表现符合中性政府的定义,这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总体而言,在改革和政策制定时,中国政府把社会整体的长远利益置于首要考虑位置。这并不是说中国政府每时每刻都想着社会的长远利益,也不是说每个地方政府都在考虑社会的长远利益。在一些时候,政府政策可能偏向某些阶层,在另一些时候,可能偏向另一些阶层;在一些地方,政府更偏向资本,在另一些地方,政府更注重民生。但是,把过去三十年和全国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就会发现,各个阶层和各个地方都从发展中得到了好处。

  当然,每个阶层或地方得益的多少是不一样的,收入差距在拉大。然而,收入差距的拉大并不一定意味着政府政策是有偏的,而有可能是经济规律使然。这里的问题很复杂,不是本文所能讲清楚的,但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并没有对收入差距听之任之,而是力图弥合这个差距,新农村建设就是措施之一。

  其次,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演变成了一个社会利益的协调者。在计划经济时代,党过分强调了阶级斗争的重要性,从而导致了明显的政策失误。改革开放之后,党实现了从革命党向社会利益协调者的过渡。也许其核心信念——建设一个强大而平等的中国——没有改变,但关于社会应该如何组织起来才能达到这个目标的主张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过程中发生了两波意识形态转变。

  第一波发生在1978-1987年期间。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的序幕,放弃了激进的意识形态,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1987年召开的第十三届党代会肯定了1978年以来的改革,并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第二波转变始于1993年并结束于2002年。1989年之后,中国的改革进程经历了一些停滞,直到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之后才重新启动。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从而为1990年代的改革清除了意识形态障碍。2002年底的十六大提出了“三个代表”理论,为意识形态的转变画上了一个句号。从此,中国共产党不再仅仅代表无产阶级,而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以及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实际上是对1990年代改革所完成的工作的总结。

  可以看到,这两波转变的共同点是,它们都起始于一个开创性的理论,终止于一个总结性的理论。党在国家内部起的作用,是协调不同政府层级、不同政府机构以及不同阶层的利益关系,目标是加速中国的经济增长;可以说,如果中国共产党还有意识形态的话,那就是中国的复兴,而经济增长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以上观点是从历史和动态的角度给出的总结。当我在学术会议上、或私下与朋友谈论这些观点的时候,往往听到对它们的强烈批评,许多人都认为它们不符合日常观察所获得的直觉。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社会不公和利益集团跃跃欲试、企图俘获政府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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