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吉林省鼓励机关干部下海创业保留原级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9日07:58  城市晚报

  ■记者常旭/报道

  本报讯 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公布加快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36条政策!

  [市场准入]

  新申请服务业非公司制企业

  停收注册登记费

  新申请设立从事服务业的非公司制企业,出资额实行申报制,其数额不受限制,暂停收取注册登记费。兴办创办现代物流、信息(信息传输、软件外包服务等)、旅游、会展、科技、文化创意(动漫、工业设计等)、咨询及中介服务等鼓励类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 以从事鼓励类服务为主的公司制企业组建集团,其核心企业(国家有明确限制的特殊行业和需要前置审批的除外)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其子公司由3个降至2个。

  从事鼓励类服务企业,注册资本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可申请冠名“吉林”或“吉林省”名称。

  [产业发展]

  自主开发动漫省级电视台首播每集给千元补助

  经国家和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增值税优惠;企业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直接产品,在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国内外著名网站首播的节目,按每集1000元给予服务业引导资金补助。对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服务业企业,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50万元;首发和借壳上市的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经费补助50万元。

  [税费减免]

  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

  统一调到5000元

  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由原市(州)4000元、县(市)3000元统一调整到5000元,对月营业额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不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对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确定为0,即对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业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农民新办创办服务业企业,2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扶持]

  2010年服务业引导资金规模达5000万元以上

  增加服务业财政投入,与服务业跨越发展速度同步,不断扩大省服务业引导资金规模,到2010年达到5000万元以上,市县财政也要相应配套设立服务业专项资金。

  [金融支持]

  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和额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的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择业,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同时,实行对服务业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推行信用交易。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特别是电子支付工具,促进电子商务和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价格调整]

  商业电价与一般工业

  用电价格并轨

  改革自来水价格分类,除高档洗浴、洗车业以及其他高耗水行业用水仍按现行价格分类执行外,其他服务业用水价格可按工业用水价格执行。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结合销售电价调整,实行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

  [土地利用]

  保证国内500强企业

  用地指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兴办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服务类项目,需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2公顷以下)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对国内500强企业或投资额在3.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并保证用地指标。

  [公共服务]

  鼓励机关干部创业

  约定期间保留级别

  鼓励机关干部帮办、创办服务业企业,经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在约定期间内保留机关原级别。

  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职离岗领办、创办各类服务业企业,经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事业单位人员离岗期间保留原级别,允许到企业兼职。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