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新网9月19日电 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批准发布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该《标准》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通知指出,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通知称,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已有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