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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宜昌9月19日电 (记者江时强 徐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三峡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项目核准作出了批复:为合理利用长江水能资源,减少三峡电站汛期弃水,增加电力供应,充分发挥三峡工程的综合效益,保障三峡水利枢纽安全稳定运行,同意建设三峡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
三峡地下电站设计安装6台70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20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35.11亿千瓦时,工程静态总投资73.75亿元(按2007年三季度价格水平测算);三峡电源电站安装2台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年发电量7.3亿千瓦时,工程总投资3.7064亿元(按2006年底价格水平测算)。
三峡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均利用已经建成的三峡水库发电,不新增淹没土地,不新增征地和移民。地下电站以500千伏电压接入华中电网系统,三峡电源电站是确保三峡电站厂用电和枢纽永久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的主供电源和备用电源。
根据批复,三峡地下电站和三峡电源电站纳入三峡工程统一建设和管理,其工程投资纳入三峡工程概算。三峡电站经核准的最终装机为32台70万千瓦和2台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25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