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成都龙泉驿区机关人员上班时间化妆将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9日11: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李卫平 钟蓓)今后在龙泉驿区,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在上班时间梳妆打扮,将被界定为六级“服务行为事故”,工作人员和其所在单位都将受到处罚。记者昨日获悉,龙泉驿区在全市首次引进服务行为事故管理办法,并试行服务行为事故分级管理。

  所谓 “服务行为事故”,是指机关窗口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违反服务行为规范,影响行政效能的各类违规行为。行为事故按程度分为六级,各级事故都有对应的行政措施、考核措施、经济措施。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晓君表示,及时定责问责,是为了保证政务服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提高行政效能。

  “事故”分六级 级级有“罚单”

  据了解,服务行为事故共分为六级,其中六级为最轻、一级为最重。工作时间在大厅内抽烟;工作时间在窗口看报纸等属于“六级服务行为事故”,当事人将被“提醒”;如窗口工作人员发生与群众抓扯,则属于“一级服务行为事故”,当事人将被退回原单位,扣考核分100分,扣绩效奖200元,与此同时,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将受到扣目标分的处罚。李晓君告诉记者,对各级行为事故的处理方式都分为行政措施、考核措施和经济措施三种,行政措施针对相应的事故等级分为提醒、警告、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退回原单位,经济处罚从10元至200元不等。

  服务行为也要“审计”

  如何发现“服务行为事故”呢?这就需要“服务行为审计”。为配合服务行为事故管理办法的推行,龙泉驿区专门配套出台了《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审计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所谓“服务行为审计”,是指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服务行为规范,影响行政效能的各类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处理的活动。为了实现审计的公正性,还将在其中加大社会评议的力度。

  据了解,为实行人性化管理,《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事故管理办法》和《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审计管理办法》将试行一个月,先让大家熟悉和适应相关规定。昨日,龙泉驿区还专门邀请四川大学教授对区政府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机关 人员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