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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代表铁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9日15:30  中国网

  中国网9月19日讯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在19日下午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

  曹康泰说,实施条例对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公布施行后,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

  为了消除误解,实施条例将分散在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中可以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情形归纳起来作了集中规定,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

  这样规定,澄清了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的误解。(陈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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