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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报道 据《日本新华侨报》援引当地媒体报道,12名中国女实习生针对日本熊本县玉名市两家缝纫公司让她们超时劳动、不支付工资等行为进行的维权斗争有了新的进展。经过当地有关市民团体和律师的斡旋,双方达成和解。9月19日,公司方面向中国实习生支付2200万日元。
这12名中国女实习生分别于2005年8月和2006年11月来到日本。在和解书上,公司方面对没有支付工资以及违反研修生制度强行让其加班、扣留护照等行为表示“谢罪”。
据了解,这12名中国实习生中已经有7人结束实习返回了中国。根据契约,中方派遣公司曾向回国的7名实习生索要“违约金”,但经过协调后,没有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