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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肖 健 通讯员 吴 钧 实习生 谢东波)经营者隐瞒车辆真实情况、擅自改动车辆里程数据,交易车辆手续不全……随着二手车市场的日趋火爆,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也日益增加。市工商局制定的《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今日正式发布实施。该合同示范文本有望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我市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有效规避交易各方的风险。
近年来,国内二手车市场发展迅速,交易活跃,交易量持续攀升。2006年广东省二手车交易量跃居全国首位,深圳成为广东省二手车交易量最大的城市。据粗略统计,2007年我市二手车交易达12万辆,同比上升43%。目前平均每天成交二手车约700辆,已超过新车(约500辆)成交量。市工商局合同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二手车交易不同于普通商品交易,专业性强,往往涉及买方、卖方和中介方三方的关系,三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签约过程中出现种种纠纷和矛盾。即便签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也常常因为某些不确定因素而继续引发纠纷。
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买方更是经常遭遇交易陷阱,稍有不慎,就会受骗上当。来自市消委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会共收到消费者有关二手车的投诉咨询40余宗,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经营者隐瞒车辆真实情况,消费者稍有不慎就会上当受骗;消费者选车时看重外表,较易忽视车辆的内部结构、性能、税费缴纳资料等细节;少数二手车经营者或原车车主为了将车辆卖个好价钱,出售前对车辆进行外表喷漆和翻新,让购买者很难判断车辆的真实新旧程度;一些经营者甚至擅自改变车辆里程数据,让购买者无法判断车辆的真实行驶情况。
类似这些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交易陷阱相当一部分通过合同形式合法化,一旦发生纠纷,卖方则可以轻松地以双方签订了合同为由推卸责任,严重损害了买方的合法权益。
今年初,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二手车合同情况调研工作,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了市民、二手车经营企业、行业协会、法律学者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推出二手车买卖合同及居间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据介绍,《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共有10个条款和1个使用说明,《居间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共有8个条款和1个使用说明,后者更属国内首创。与长期以来卖方单方面制定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相比,这两个合同示范文本均加强了信息披露的分量,不少条款直接引用法律条文,对各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更为明晰和均衡,交易过程中也更加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