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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息 近日,有媒体披露了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解聘人员范后军被列入厦航“黑名单”并5次被拒登机一事,立即引起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国第一起“航空黑名单”案已被正式受理。据悉,除了起诉厦航外,原告还将中国旅行社总社中旅大厦售票处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机票等损失费5826元,赔偿精神抚慰金5.5万元,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并赔礼道歉。
起诉书援引三部法律维权
今年36岁的范后军是合肥市肥西县人,1990年当兵至福建省服役,1993年底他作为厦航第一批特招的8名航空安全员之一来到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
在起诉书中,原告范后军引用了三部法律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首先,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原告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律师指出,范后军被厦门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使得他名誉权受到侵犯,导致其社会评价的贬低和人格尊严的损毁,给他及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第二部法律是合同法。此外,原告还认为厦航侵犯了自己的消费权。
被打入“黑名单”就像“危险分子”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在合肥老家等待开庭的范后军。电话中,他难掩气愤的情绪。
范后军坦承,他现在的压力很大,因为被厦航打入“黑名单”后,在很多人眼中他就像“危险分子”。
据他介绍,2004年8月24日,他因腿部手术住院。8月31日,厦航与他终止了劳动关系。突然遭此变故,对他打击非常大。
2005年底,范后军被安排在厦航福州分公司下属的房地产企业。他对记者说,当时工资只有800多元,是他飞行时工资的十分之一,这令他无法接受。更大的冲突发生在2006年2月6日,因在机场与保卫处副处长发生肢体冲突,后来被公安机关拘留7天。
“事后经过有关部门协调,厦航和我达成了调解意见书,给工龄补助、伙食补助等共计19万元。意见书上还附上‘不再乘坐厦航航班’的附加条件。我觉得这一附加条件会对我未来的儿女产生阴影,所以改成了‘今后自愿在没有子女前放弃乘坐厦门航空公司航班权利’。”
女儿已出生,为何还拒绝我登机?
今年6月,女儿的出生让范后军认为“条款”应该解除了。然而8月25日,范后军购买28日到南京老家的厦航机票时,代理点第二天通知其机票被取消。范后军找到代理点负责人林邵光,林签字书面承认机票是厦航取消的。随后,范后军每次买厦航的机票,都被告知“票被取消”。他在8月29日、9月3日买机票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9月11日,范后军在北京办完事情后,购买了一张MF8102航班票欲飞往厦门。当天下午,他在首都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方得知,在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后都注明了:范后军是被厦门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旅客。
范后军一下子懵了,这是厦门航空公司从8月份以来第5次拒绝其登机,而且是用同样的理由。范后军觉得自己是上了厦航的“黑名单”。
随后,范后军一纸诉状将厦航告到北京朝阳区法院。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