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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必须是4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的正处级干部;选派干部属中共党员的,挂任县(市、区)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县(市、区)长;非党员干部挂任副县(市、区)长;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挂职
本报9月22日讯 (山西日报记者 田建平)记者今天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省委近日决定从省直单位、部分高校选派一批正处级年轻干部到全省119个县(市、区)进行为期一年半的挂职锻炼。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确立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通过实践环节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为我省县(市、区)党政正职的选拔任用、省管厅级后备干部队伍的补充配备培养人才、储备力量。
在选派标准上,这次选派的干部要求必须是4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的正处级干部,政治品德好、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强、群众公认、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
这次选派工作将按照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岗前培训、履岗任职、履行免职7个程序进行。省直各有关单位、部分高校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都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由各单位党组(党委)按照择优公正的原则,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省委组织部重点根据各单位推荐意见、年度考核情况、个人专长优势和年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严格筛选,择优确定挂职人选,合理安排挂任职务。选派干部属中共党员的,挂任县(市、区)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县(市、区)长;非党员干部挂任副县(市、区)长;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挂职。各市委根据省委组织部提出的任职建议,履行任职程序。涉及依法任职的,要履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