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洛阳摄影大赛奖金只有20元遭非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4日04:28  东方今报

  □首席记者 杨非

  今报洛阳讯 9月29日至30日,由洛阳市教育局和洛阳市洛龙区政府联合主办的“洛阳新区双语杯”第二届河洛跳绳节即将在洛阳举办。然而,连日来,主办方却遭到了洛阳市众多摄影爱好者的指责,主要原因是,河洛跳绳节上的摄影大赛奖金太低,三等奖金只有20元,且作品所有权还要即归主办单位所有。

  低廉奖金引发网民指责

  “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20元,作品所有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不再拥有一切版权问题,主办单位还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他们以为摄影人是什么?几十块钱就想拥有版权?”昨天上午,洛阳市青年摄影家协会主席张晓理说,河洛跳绳节组委会岂能以如此低廉的价格界定摄影师的劳动?

  9月20日,河洛跳绳节网站上出现了《第二届河洛跳绳节摄影大赛公告》。公告称,为了弘扬体育精神,实践全课程理念,洛阳市教育局和洛龙区政府决定于今年9月29日至30日在洛阳师范学院体育馆举办“洛阳新区双语杯”第二届河洛跳绳节,届时全国各地跳绳高手将云集洛阳登台献技。

  除了设置跳绳比赛奖项外,河洛跳绳节组委会特设“河洛跳绳节”摄影奖,并郑重邀请各界热爱摄影的朋友光临赛场一展摄技。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或奖品),奖金为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20元,作品所有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不再拥有一切版权问题,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22日晚,当这一公告被网友转发到洛阳信息港BBS洛阳城事板块后,立即引起众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的广泛关注。

  张晓理说,今年4月,洛阳成为全国首批、也是我省第一个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称号的城市。但不知道洛阳市的干部和市民是否真正对知识产权有了应有的认知?

  与张晓理一样,洛阳市不少摄影爱好者纷纷指责主办方“太离谱”,他们认为,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的劳动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合理的回报。

  主办方的解释未被摄影人接受

  面对众多网友和摄影爱好者的质疑和指责,昨天上午,主办方迅速发了一份《郑重道歉信》。

  道歉信说,“公告原稿撰写措辞欠妥当,即发在了跳绳网论坛上,大赛是针对洛阳市洛龙区中小学参加跳绳比赛的教师的,没想到经热心网友转贴后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随后,道歉信更改了参赛对象,即洛龙区中小学教师,同时也欢迎各界热爱摄影的朋友光临赛场一展摄技。虽然奖项和奖金未有改变,但主办方去掉了对作品版权的要求。

  昨天上午,主办方工作人员——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体卫站站长胡书江接受记者采访时再三表示,他们没有举办摄影大赛的经验,同时,可能是用语不当,导致摄影爱好者误解。

  对于这种解释,摄影人并不接受。“说到底还是没有把摄影人的劳动价值放在眼里,依然在公告中以几十元的奖金来界定摄影师的劳动。即使参赛对象是参加跳绳比赛的教师,也应该对他们的劳动给予足够的尊重”。

  据胡书江站长介绍,河洛跳绳节确实是洛阳市教育局和洛龙区政府主办的,但承办方是洛阳市教育局体卫站和洛龙区教育局,今年已是第二届,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节会。今年活动资金有6万元是来自洛龙区辖区内的四所中小学和一所民办幼儿园。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摄影大赛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