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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郭西勇记者薛昆)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获悉,本月起实施的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指出,货车、挂车上路行驶须在车身上贴反光标识。不合要求者11月起要受罚。
交管部门同时提醒说,货车和挂车所有人在安装车身反光标识时,注意产品是否获得国家“3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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