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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10月起执行人户结合阶梯式水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5日18: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5日电 (刘利) 从今年十月一日起,山西太原将对已经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约十万户城市居民用户,实行人户相结合的“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

  据了解,太原市“阶梯式计量水价”的收费标准分三级:每人每月三立方米及以下为一级水量,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二点三元;每人每月三立方米以上至四点五立方米为二级水量,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四点六元;每人每月四点五立方米以上为三级水量,每立方米销售价格为六点九元。

  实施“阶梯式水价”,涉及到每户用户有多少人口的问题。太原市将通过实行人户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解决。居民用户中实际人数不超过三人的采用这一办法。 居民用户实际人数超过三人的,住户可持户口本、凭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小区证明,到太原市自来水公司营销部门办理水量核增手续。

  同时,考虑到市民在春节和夏季月用水量较多,太原市自来水公司届时将按半年内月均用水量核实收取二三级水量及水费。

  此外,太原市在此次调价后,将从供水企业销售收入中提取每立方米零点一九元,作为“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程的专用资金来推进户表改造。

  据悉,太原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中,还将对限制类、淘汰类的工业企业,或工业企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部分以及高污染企业用水将实行“差别水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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