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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管轧断瓜农小腿续:2名协管员被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6日05:11  大河网-河南商报

  今年7月,开封县范村乡农民张士礼开车到郑州市内卖瓜,结果遇到执法车,秤被收走,腿被车轮轧过,造成右腓骨粉碎性骨折。昨日,郑州市政府通报了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决定。

  ■ 回放

  瓜农要秤被执法车轧断右腿

  7月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第五中队执法队员张建强接到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李玉兰的指派,驾驶豫AG6091执法车,带领城管协管员王涛、邢小葵在纬二路附近对市容进行巡查。

  因有商户占道经营,在纬二路与经四路交叉口,张建强下车前去处理。城管协管员王涛则开车带领邢小葵沿经四路向南继续巡查,到经四路与政四街北约10米处时,见张士礼的瓜车停靠在路边,就上前制止,并将张的杆秤收走放到执法车里。

  张士礼到执法车前要秤,被王、邢二人拒绝。张就把手扒在车窗上,准备将秤从车里拿回。这时,王涛启动了车辆,导致张士礼摔倒。车轮从张士礼右腿轧过,致右腓骨粉碎性骨折。

  ■ 处理

  执法队员记大过,协管员被辞退

  昨日,郑州市政府通报了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城管协管员王涛、邢小葵被辞退。

  通报指出,这次执法,现场只有一名队员有执法资格。而根据规定,应该至少有两名。城管协管员不具执法资格而执法,还脱离了正式执法人员的直接管理,处理问题简单粗暴。

  除协管员、执法队员要为这事负直接责任外,花园路办事处城管科科长李玉兰、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高学峰,也要负直接领导责任。

  花园路办事处副主任王静组织领导不力、对协管员队伍管理教育不够,也要负领导责任。同时,给予执法队员张建强行政记大过处分,李玉兰行政记过处分,高学峰警告处分,王静行政警告处分。

  除公安等部门做出处理外,据法制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部分领导干部被认为不适合现有岗位,组织部门将对他们的任命做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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