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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可自编自选号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7:14  深圳特区报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 杨峥)新修改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届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由机动车所有人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服务,使群众能真正选到自己喜好的号牌号码。

  公安部交管局今天针对即将施行的新修改的《规定》做出了相关说明。其中包括群众比较关心的机动车所有人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服务,《规定》一方面是扩大重新启用原号牌号码的范围,将允许申请重新启用原号牌号码的范围,由报废的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进一步满足机动车所有人留用原号牌号码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由机动车所有人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服务措施,规定机动车号牌号码有两种选取方式,机动车所有人可任选一种:一种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并可以至少从5个号牌号码中选取1个,机动车所有人选毕可当场领到号牌;另一种是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确定,只要选定的号牌号码先前没有人使用,即可由本人使用。

  交管局方面提醒准备自行编排选取号牌的群众应当遵循以下编排规则:首先,要符合《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的编排要求。即号牌的汉字和第一位字母是发牌机关代号,不能选择;后5位可以选择,每一位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字母,但最多可使用2个英文字母。其次,在具体操作中,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号牌资源情况和实际管理需要,制定具体的编排规则,群众要在规则范围内编排。再次,最好多准备几个自己喜好的“待选号”,选取时有多个选择机会,而且能节省选取时间。此外,建议选择对自己有纪念意义的号码,如自己、家人的生日或其他纪念日,不要过于集中地一味追捧所谓的“连号”、“吉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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