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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是一项制度而非自然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7日09:38  中国新闻出版报

  2003年以来,新闻发布制度在各地逐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然而,理论界有句戏语:新闻发言人不是“人”。

  为什么这样说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理解。

  从体制上看,新闻发言人不是一个自然人,而是一项制度。从概念上讲,新闻发言人是机构的一个代言工具,是代表机构发布信息、表明态度的代言人,是机构的立场和导向,是机构对外的一个信息渠道。新闻发言人的“发言”,并不代表他自己,而是代表机构,是机构出于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通过“新闻发言人”这样一个平台,达到舆论引导的目的,进行的制度化的信息沟通和诉求。发言的内容、时机、口径、方式和效果测评,有一套制度性的操作程序来保障。

  从编制上看,新闻发言人不是一个职务,而是一个象征性的岗位。目前,我国已在中央、省、市三个层级基本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但是,无论是哪一层次的新闻发言人,都是由部门的现职兼任的。在机构的编制序列中,还没有设立“新闻发言人”这样一个职位,更没有相应的行政职务和职级。因此,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常常无法界定新闻发言人的职别范围。比如,与各级机构的关系、与上下级新闻发言人的关系、发言的职权和责任等等。新闻发布的制度,更多的侧重于程序,而不是新闻发言人本身。在目前的社会架构中,习惯以职务行为进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发言人不是“人”。

  从机制上看,新闻发言人不是一个规范化的行为对象,当机构和媒体、公众信息不对称时,容易“里外不是人”。在“信息—媒介—公众”流程中,新闻发言人发挥的是桥梁作用。只有正确的信息,实现了正确的传播,达到了正确的引导效果,新闻发言人的发言才是成功的。但是,信息的发布权在机构,信息的传播权在媒介,信息的解读权在公众,无论哪方产生误判,矛盾往往会集中到新闻发言人身上。

  因此,笔者认为,只有实现了新闻发言人的职业化、制度化,才能达到规范发言,使新闻发言人真正成为一个有效传播信息的人。

  张成林 (江苏 公务员)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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