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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8日电 今日出版的北京媒体刊载了一份《北京市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通告中称,今后北京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并加快淘汰黄标车。
刊登在今日出版的北京晨报和北京青年报上的这份文件中写到,借鉴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成功经验,在巩固前十四个阶段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成果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2009年实施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其中在机动车治理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新购机动车严格执行本市实施的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登记等手续。今后,新购机动车严格执行本市当年适用的排放标准。
加快淘汰黄标车。本市党政机关黄标车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部淘汰。2009年10月1日前,保障城市运行的黄标车全部予以淘汰或更新。
加大对黄标车的限行力度。从2009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从2009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
此外,该通告还公布了一些其它环保举措,包括开展以推行“绿色施工”为主的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推进以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的工业污染治理、搞好以优化能源结构为主的燃煤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垃圾填埋场污染排放以及实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