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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对安全生产督导不力的部门将追责主要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9日00:07  城市晚报

  ■记者 刘佳雪/报道

  本报讯在昨日长春市第四次安委会(扩大)会议上,强调要严格责任追究,长春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督导不力的部门单位将追责主要领导。

  数据显示,长春市今年1至8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8起,同比上升3.7%;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67件,死亡373人。发生火灾事故4460起,死亡12人。累计发生各类事故6955起,死亡416人,同比上升1.5%。

  会上,有关领导重点指出了安全事故隐患的几种常见现象,首先是非法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其次是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不高。

  会议透露,长春市政府结合国家及省安全会议的相关精神决定,下一步将更加严格对责任领导的责任追究,严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加大对县乡领导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力度,对非法小厂、小矿、小作坊、小修理部严重的县乡,要先解决领导班子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使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对凡是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酿成重特大、影响较大事故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行业部门,要进行问责,严肃追究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主管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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