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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旭
达赖喇嘛出于分裂祖国的目的,使出了许多鬼蜮伎俩,不妨择其大要,简述如下。
一是贼喊捉贼。由于在传统藏文语汇中科技词汇不够多,当前西藏的中学里大都用汉语教授数理化课程。请不要忘记,达赖自己在印度办的流亡藏人学校里用英语教授数理化,可是达赖却抛开这点,一个 劲地攻击用汉语教授数理化是“毁灭西藏古老的、独特的、优美的语言”,这实在是用错了地方。
中国政府为了保存与发展西藏语言,成立了专门机构,创造藏语科技词汇,1994年出版了有史以来第一套藏汉英3种语言对照的科技词典,分数理化3册,填补了藏语在科技词典方面的不足。而达赖集团至今编不出一本藏语科技词典来,究竟是谁更重视西藏语言?
在旧西藏,僧人数量占到男性人口的1/4,而且僧人不得结婚、不从事生产劳动,这就意味着有许多藏族妇女要从事本应由男子从事的笨重生产劳动。这实际上是损害藏族妇女人权的。连美国藏学家戈茨坦因都说,旧西藏僧人越多越好的传统是导致“喇嘛王国”灭亡的原因。中国政府为了保护藏族妇女的人权,限制僧人无限增加,对寺庙进行定编。尽管如此,今日西藏有编制的僧尼仍占藏族人口的2%,大大高于佛国泰国的僧尼比例0.7%。达赖却说中国政府限制僧人无限增加是“毁灭西藏宗教”,那么达赖喇嘛对西藏妇女的人权足够尊重了吗?
二是指鹿为马。众所周知,世界上所有民主国家都规定政教分离,法国、日本还将其写进了宪法,美国宪法也有这样内容的条款。可是达赖却以佛的化身名义大肆宣扬佛经中没有的“藏独”,号召藏人“起义”推翻中国政府,以宗教干预政治。西藏的一些僧人如法炮制,利用宗教影响,打着“雪山狮子旗”游行示威,煽动“藏独”,甚至不惜打砸抢烧杀。当中国政府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时,达赖就指责中国政府“侵犯宗教自由”。“藏独”不是宗教活动,而是分裂国家的政治活动,它违反了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会容忍,更不必说容忍打砸抢烧杀这样的刑事犯罪活动了。
曾经是反民主、反人权的封建农奴制领袖的达赖,逃亡后摇身一变,成了高喊自由民主的“人权斗士”,扬言“西藏独立”后他要建立民主政体。可是他自己制定的“西藏国宪法”却规定“西藏国”是一个“自由、民主、政教合一”的国家,他自己作为西藏宗教领袖是“西藏国”的“国家元首”。这真是对自由民主人权的莫大讽刺!
又如,自从1980年以来,中国政府投入巨资提高藏人的生活水平,让他们享受现代物质文明。如今,藏人尤其是城里的藏族青年爱点电灯不爱点酥油灯,爱烧煤气灶不爱烧牛粪,还爱穿西服、爱着皮鞋、爱吃西餐、爱喝啤酒、爱跳迪斯科、爱看影视……达赖就说这是中国政府的“汉化阴谋”、“文化灭绝”。他说得不对,这不是汉化,而是时尚,是藏人的自愿选择与爱好。
有一位美国众议员沃尔夫(Frank R. Wolf),于1997年8月9日至13日以普通旅游者的身份,带着一名藏语翻译与一名助手去西藏,回国后又是向国会提案,又是作报告,又是举行记者招待会。他告诉国会与记者说,中国政府拆毁拉萨老城的破旧藏式危房给藏人建造新房(免费送给藏人居住),修建布达拉宫广场是“毁灭西藏文化”。难道只有让藏人继续住在危房中才算保存西藏文化?他说修建布达拉宫广场是毁灭西藏文化的理由是布达拉宫广场像天安门广场,其实一点不像。布达拉宫广场中间没有纪念碑,四周除了布达拉宫外也没有高大建筑,修建布达拉宫广场恰恰是中国政府弘扬西藏文化的明证。
三是颠倒黑白。今年“3·14事件”中,明明是“藏独”暴徒疯狂打砸抢烧汉藏店铺、汉藏民居、学校、银行等,烧死杀死了17名汉族平民(其中包括一名8个月的婴儿)与一名藏族姑娘,达赖却说他们是“和平示威”。当中国政府为维护汉藏平民的人身安全平息这一事件时,达赖却说中国政府“暴力镇压和平示威”、“严重侵犯西藏人权”。
难道“藏独”暴徒烧死汉族平民(其中包括8个月的婴儿)不算侵犯人权?难道烧死服装店的藏族女店员次仁卓嘎不算侵犯人权?难道“藏独”暴徒把藏族女店主马阿英社从楼上推下去致使其腰椎骨折(有可能瘫痪)不算侵犯西藏人权?按照达赖的逻辑,“藏独”暴徒的打砸抢烧杀反成了“天赋人权”,这不是黑白颠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