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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6日电 据中国地震局网站消息,2008年10月5日23时52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发生6.8级地震。截至10月6日1时,乌恰县、阿图什、喀什强烈有感,估计将给当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地震局决定:
一、经初步判定,此次地震为一般地震灾害,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二、中国地震局办公室、监测预报司、震灾应急救援司、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应急值守、地震监测、地震趋势预测、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有关单位启动地震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震局、喀什地区地震局及有关县级地震部门迅速派出人员开展灾情调查和现场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中国地震局报告。
四、派出国家地震现场工作组赴地震现场协助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五、中国地震局其他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按《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