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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晓东所办旧案在其逃亡后被重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7日16:46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旧案

  9月7日,针对阳晓东案件,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家斌接受《信阳日报》采访时提到,2006年,阳晓东因在“1997-3-8命案”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导致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法院判决无罪,根据省委政法委查[2006]199号通知及市联合调查意见,潢川县公安局党委于2006年10月20日给予阳晓东党内警告处分。

  在阳晓东“逃亡”前后,其人其事是热门话题,像李青海案件一样,他办理过的一些旧案也一再被重提,上述“1997-3-8命案”不过是其中一起。

  《瞭望东方周刊》采访得知,该案嫌疑人“张某某”全名张从明,又名张伟。在东关卖鸡鸭的张从明的姐夫孙志成介绍说,1997年3月8日中午,在潢川农行一家储蓄所工作的一名女性在所内被人用砖头砸死,四万元被抢。后张从明作为嫌疑人在郑州被抓获,一张带血的100元面额纸币成了他涉嫌杀人的物证。此后,张从明两次被判死刑,一次无期,后又改判有期徒刑15年,2002年无罪释放。

  孙志成回忆,当年抓获张从明的就是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阳晓东。但是,阳晓东提取带血纸币这一物证时,并无证人在场,以致面对被告一方认为“有人搞小动作,诬陷张从明”的辩白,他无力辩说。2006年,被无罪释放的张从明继续上告,要求追究办案人员责任,经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政委等人给阳晓东做工作,在保证“不影响进步,不影响提拔”的前提下,给了他一个处分,同时承担责任的,还有另外两名副队长。

  殷正发,曾在1995年~2005年间任潢川县公安局长,至今仍然认为“3-8”案件乃是“铁案”。殷正发现在的职务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负责协调政法口与群团口。9月11日上午,在办公室里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殷正发回忆说,当初办理这一案件时,“证据链有点毛病”,提取物证“没有见证人”,导致“犯罪嫌疑人来回翻供”,“工作有点过失 ”,但他认为并不能因此就归咎于阳晓东。

  “把这些事翻出来,还不是为了找他的这不是那不是。”殷正发说。

  大队长与副局长

  阳晓东当年乃是殷正发的手下爱将。“他成绩比较突出,也有个性。办理案子时,吃苦耐劳,不畏强暴。”殷正发说,“凡是搞公安工作的都有缺点,比如性格暴躁,不拘小节。我们用人,主要用他的优点。”

  对于发生在阳晓东与邬晓辉之间的事情,殷正发说,起因本来很小,就是“停职反省事件”,“不让他工作,他要工作。”

  2007年6月8日,阳晓东带刑警大队民警吴某、司机张某从无锡将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押回潢川,车坏了,阳晓东便安排吴与张坐火车将郑带回,他留在无锡修车。在人被顺利带回刑警大队后,吴与张睡着了,郑某逃脱。因为这件事,从2007年6月13日开始,阳晓东被停职三个月。期满后,他仍没能回刑警大队上班,虽然大队长的职务一直保留,后来,他却被安排到政治处,直到被“两规”前,近一年的时间里,一直闲着。

  “没有了工作,就像要了他的命一样。”阳晓东的朋友姚松说。姚松曾经是个老警察,跟阳晓东同时考入公安局,曾同在治安股,阳晓东从警后的第一个案件就是跟姚松一起侦办的。姚松现任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经理。

  姚松说,在停职期间,阳晓东情绪非常低落,“他对刑警工作的热爱可以说达到了狂热的程度。”但是,阳晓东也有缺点,如任大队长期间,“狂”,恃才傲物,对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邬晓辉,无论是资历上,还是水平上,都看不上,“他们之间发生不愉快是必然的。”

  姚松与邬晓辉也是老相识。邬晓辉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初,郑州警校毕业后本来可以留在省厅,但他并不喜欢养警犬的那份工作,回到潢川公安局,却被分到最偏远的上油岗乡派出所,情绪一度很低落。那时候,姚松被借调到乡政府工作,邬晓辉经常找姚松聊天,诉说心中苦闷。后来,邬晓辉被提拔为所长,之后任北城派出所指导员,所长,后任公安局副局长,分管东城分局,2006年4月,开始分管刑侦。

  阳晓东与邬晓辉显然合不来。殷正发说,“几个月不让他工作,的确不正常。”但“主管局长和大队长之间的这种不团结不和谐,只要局长或其他领导出面做工作,不至于出现这种局面”,“放任自流,慢慢就造成他们两人你告我我告你,越搞越复杂。”

  潜规则

  潢川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彭峰也是刑警出身,做过大队长,阳晓东初到刑警大队时,也曾是他的手下,9月22日,彭峰在电话中告诉本刊记者,“这个案件是市公安局办的”,他并不知情。而在早前的9月12日下午,潢川县纪委书记陈平江也以相似理由婉拒了本刊记者的采访,“是市检察院办的案件,我们没有参与,所以具体情况不清楚,邬晓辉的事情,则是由市公安局纪委在查。”

  9月12日上午,在潢川县公安局办公室里,新上任的局长张中亮在婉拒采访的同时,则递给本刊记者一份9月7日《信阳日报》刊发的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家斌就阳晓东事件接受采访的报道,这份题为《澄清事实依法处理》的报道称,“阳晓东被‘双规’后,群众对其举报信件成倍增长,有些群众甚至燃放鞭炮。”本刊记者试图联系胡家斌,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一位不愿具名的潢川警察,则向本刊记者透露,在阳晓东被“双规”后,刑警大队的确开过会,让大家检举揭发阳晓东。

  这位警察的这席话是在9月10日所说。后来事态的转变,也许让他都会感到意外。中纪委、公安部、河南省委、省纪委的领导都做了批示。局势变得很微妙,尽管“不够级别”,阳晓东还是被“关”在新郑,接受省纪委的调查。之前主持查办这一案件的信阳市公安局纪委以及承办的商城县检察院,面对本刊记者的采访要求,避之唯恐不及。

  后果

  阳晓东举报邬晓辉始于2008年3月份。他的举报是公开的,而且实名,姚松说,阳晓东口无遮拦,从那时候开始,这件事就已是“满城皆知”。

  结果始料未及。“发生在大队长与分管局长之间的争斗,是一个丑闻。整个公安局都受到了影响,干警都无心工作了。”殷正发说,“潢川县公安局经营这么多年的牌子,就这么砸了,我们作为老公安,非常痛心。”

  更痛心的应该是那些更为直接受影响的人。担任副县长兼公安局长的润道宏在阳晓东“双规”期间就被调离潢川。副局长邬晓辉的职务也被调整,开始分管办公室工作了。在河南省纪委接管此案前,他已经在接受信阳市公安局纪委的调查。当 9月11日下午与12日上午,本刊记者两次敲开他的办公室的门时,他都拒绝接受采访,把门闭得紧紧的,本就瘦削的他,精神很不好。

  阳晓东历经磨难,他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居然会被刑警大队所通缉。在度过一段“逃犯”的日子后,中秋节的晚上,他终于可以跟妻子相对公开地通电话了,他告诉宋琳娜,“无论哪一级领导找谈话,都要积极配合,要相信组织。”

  当尘埃初定,尚难见真正的胜者,此时再去考究“逃亡日记”的真伪,也许已失去真正的意义,而一个事实是,在奔波上访期间,宋琳娜提供给本刊记者的阳晓东的日记,并不止于网上可见的12篇,而是有22篇之多,显然,她获得阳晓东的这些文字,比其他人更得先机。

  就在中秋节的前一天,在接到唐警官电话通知后,下午5时,让宋琳娜大感意外的是,她居然又接到了阳晓东的电话,阳晓东告诉她省纪委的工作人员对他态度很好,让她送衣物去。宋琳娜很激动,连夜就赶去了,虽然不让见人,但从一个窗口经过时,虽然只是匆匆一眼,她还是似乎看到了丈夫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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