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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警惕权力傲慢惯性自我制造“草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7日17:36  廉政瞭望

  ◎文/朱四倍

  不及时办理居住证,将按人头每人罚款100~200元!日前,一条标有该宣传语的宣传条幅被网友曝光,指出该 条幅出现在深圳市某街道上。这一题为《不办理居住证罚款100元》的帖子引发了网友热议和质疑。

  一个“按人头罚款”把公权力的傲慢显露无遗。并且,在如此强势的口号下隐藏的是权力把公民视作“草民”的轻蔑 态度。

  针对部分市民的猜测——为了罚款而宣传罚款,相关人员解释说,“从宣传标语的内容来看,除了个别字词有待斟酌 之外,标语所传达的意思并没有什么问题”。这样的解释能让人信服吗?作为公共部门作出这样的解释又意味着什么?笔者以 为,这种过于牵强的解释,除了与权力的傲慢有关,更与权力一贯的傲慢惯性有关。

  尽管现在已经进入追求民主、权利和法治的时代,一个“按人头罚款”的标语还是把部分公共服务部门的陈规陋习显 现了,这是无视公民权利而不是保护公民权利的管理方式的折射。公共服务部门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就是把公民当成了“草 民”。

  公权力作为社会生活秩序的权杖,历来被视为社会生活的主导者。尤其是在具有强烈的社会本位传统的东方社会,公 权力一直被理解为是第一性的、对民众具有决定和支配作用的力量。

  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这种思维已经明显落伍甚至成为维护公民权利和推动社会进步的绊脚石,必须根除之 。美国著名学者路易斯·亨金在《权利的时代》中指出:“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 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换句话说,公共服务部门必须维护公民的权利而不是随意处分公民的权利,更不能一味把 公民当作管理的对象。这是本则新闻给我们的最好启示。

  权利的实现和正当利益的保护不单纯是权利主体的事情,更是整个社会的事情。整个社会都必须防止“草民”意识的 蔓延,更要警惕权力傲慢的惯性导致自我制造“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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