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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7日电 (记者杜宇)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7日表示,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呈现突出特点,即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和行政问责力度明显加大。
黄毅在北京举行的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说,在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中,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已经处理了118名相关责任人,其中批捕或刑拘95人。
黄毅表示,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在事故没有结案前,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司法处理,显示出司法机关对安全生产事故中的犯罪行为重拳出击。
另外,行政问责力度明显加大。针对近期发生的9起特别重大事故,事故责任地政府已经免去了23名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职务。黄毅说,对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大,有利于吸取事故教训,维护法律的权威。
黄毅表示,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深圳市龙岗区“9.20”特大火灾事故,存在腐败线索,正在调查之中。
据黄毅介绍,安全监管总局将实行生产安全“企业黑名单”制度,把打击非法生产与建立企业诚信机制结合起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实行全国联网,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工商、信贷、保险、具有资质等行政许可的部门都要采取措施进行制裁。
黄毅说,近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74家企业会列入黑名单,适时向社会公告。
安全监管总局当日通报了9起特大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认为这些事故暴露出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管理混乱、事故背后存在腐败等突出问题。这9起事故是:
河南省登封市新丰二矿“9·2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7人遇难。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44人遇难。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富华煤矿“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31人遇难。四川省巴中市“9·13”特别重大交通事故,51人遇难。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271人遇难。山西省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遇难和失踪45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36人遇难。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安信煤业有限公司“6·13”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遇难和失踪36人。山东胶济铁路“4·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72人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