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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11项老年人优待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8日09:29   BTV

  

  记 者:孙熠1

  摄 像:徐广安

  男播:【导语】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本市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切实保证老人安度晚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请看报道。

  【正文】今天北京市老龄委公布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从明年1月1号起,本市将实行11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办法》中规定凡具有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老人均属优待对象。11项优待政策包括:65周岁老人可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可免费游览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名胜;60至64周岁老人,享受50元公园通年票待遇;博物馆、美术科技和纪念馆以及各级文化馆、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同时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对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津贴,对百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200元津贴。此外,大、中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老年人挂号、就诊、化验等实行优先政策。

  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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