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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播:【导语】为了改善首都环境质量,减少废气排放,提高空气质量,根据北京市大气环境治理规划,本市自2005年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欧三标准汽、柴油质量标准,2008年3月1日起进一步实施欧四标准汽、柴油质量标准。欧四汽、柴油的含硫量低于50ppm,比欧三标准汽、柴油含硫量分别降低67.8%和85.7%。经环保部门测算,实施欧四标准汽、柴油以后,单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可消减50%,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在北京成功举办一届绿色奥运创造了有利条件。
北京市执行欧四排放标准后,由于油品质量提高,炼油企业生产欧四标准汽、柴油成本相应增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205号)精神,为补偿增加的成本,北京市欧四标准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于2008年10月7日零时起每吨分别提高200元和290元。目前,北京市成品油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和秩序稳定,社会各方面反应平静。
为减轻本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益性行业的影响,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对农、林、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等行业的财政补贴方案,并将尽快组织实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本市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