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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石屏县规定不献血者须捐款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8日10:12   都市时报

  献血自愿,捐款自愿。但近日红河州石屏县一些单位的职工,由于为献血者捐款之事而心中感到不平。据了解,石屏县给每个单位下达了无偿献血指标,没有参加献血的职工要向单位捐款50-100元,这些钱则被用来补助献血者。

  捐款人:不捐款扣工资

  石屏县坝心中学64岁的老教师苏满年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学校没有献血的老师,都向学校财务交纳了50元的捐款,苏老师也没能例外。

  苏老师说,最近这几年,当地政府都会给学校下达8个左右的献血指标。学校总共有88名教职工,除去8名已经献了血的老师,还有80名没有献血,于是学校要求没有献血者每人向学校财务交50元钱,交上来的4000元钱分给8个献血的老师,每人500元。苏老师认为,捐款自愿,献血自愿,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学校这种做法有点“摊派”的味道。

  该校教师苏丽是今年的献血者之一。9月10日去石屏县血站献血回来后,学校给了苏丽500元的补助。她说,往年她没献血时也捐了款。

  苏丽老师认为,捐款应该自愿,但这几年都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大家都捐,少数人不捐会怕别人说。坝心中学许多教师对捐款一事十分反感,教师高文国说,如果不交这些钱,学校就会从工资里扣,这让一些教师敢怒不敢言。

  该校龙校长说,交纳这50元钱完全是出于自愿原则,老师如果不交,他们也不会强迫,而且这50元钱学校也会垫上。龙校长认为,学校这样做是为了鼓励老师去献血,县里面每年都有献血指标,有的老师今年献了明年就不愿再献,如果不采取这种鼓励措施,就没有人去献血了。

  据坝心镇兽医站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员工说,今年她没有参加献血也交了100元,她说,最近这几年都是这样做的。

  卫生局:此事已有好几年

  记者在石屏县调查发现,采取职工集体筹款补偿献血者的做法并不是坝心中学等单位的个别行为,许多乡镇、学校都存在,交纳的金额从50-100元不等。石屏县宝秀一乡镇干部说,这主要是由于一部分人献血意识不强,不采取这种做法根本无法完成县里下达的献血指标。

  石屏县卫生局副局长杨文军说,这种现象在一些乡镇单位存在好几年了,卫生局也早有耳闻,对这样的做法既不提倡也不反对。县卫生局另外一负责人说,局里对参加献血的职工也会给予补助,但不是物质上的,是给参加献血的员工放几天假。

  石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徐蕾提供了一份《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通知中说,未完成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领导不得评先进。文件中还特别指出,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献血者给予适当补贴,但不得以强制扣款、职工集体筹款的方式补贴献血者。

  徐蕾称,这些单位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县里的文件精神,她已将此情况汇报了分管副县长,如调查属实,将把这些钱返还给职工。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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