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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5部门限定乳品中三聚氰胺含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8日10:42  新民网

  【新民网讯】新民网10月8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5部门,7日联合发布公告,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新民网 董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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