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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婚宴超过3桌要收“筵席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9日00:51  海峡都市报

  30年·民生记忆

  N本报记者张伟讲述人:李祖松(原福州二化厂职工)我是1978年结婚的,那年刚好30周岁。爱人是在插队时认识的,两家都挺满意,就把婚期定在了春节。那时,还是提倡过个革命化的新年,不过结婚这种大事,父母还是很在意的,该操办的还得操办。

  老百姓嘛,就图个热闹,最大的事也就是那一场喜宴。现在去酒店订几桌就行了,那会儿哪有饭馆啊,都是在自家院子里办的。从元旦开始,家里就忙活开了。那年头,买啥都得票,粮票肉票鱼票,都是定量的。一个成年人,每月只许买0.5公斤猪肉,要想办酒席,难啊!所以,当时家里摆喜酒,都是全家总动员,七大姑八大姨都把自家的票凑在一起,然后派人去排队,再用板车拉到家里。我表哥是公家食堂的炊事员,有点门路,就托人从连江买黄花鱼和鲳鱼,这才算把菜给凑齐。

  婚期越来越近,又出了意外。我家住在福州南门兜。有天回家,发现院子外贴了个通告,还盖着章,大致意思是,为了破除铺张浪费的资产阶级思想,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结婚摆酒席最多3桌,超过的要收“筵席税”。

  通告贴得到处都是,连电线杆上都有。我心里咯噔一下,怕婚宴要黄。回家一问,放心了。为啥?我们家托关系、走后门,买回来的肉啊鱼啊,也就够办3桌的,根本没能力超标!实际上,这个规定后来也没能执行,那时物资太紧缺了,如果真有人想办得好一点,大伙都为他高兴,不会去“落井下石”。我的婚宴办得还行,鱼丸、黄花鱼、荔枝肉等,还看得过去。当时,我每月赚31元钱,黄花鱼一斤才五六毛,经济负担不是很重。

  这30年变化真的很大,记得我插队时去公社办事,还得扛着米袋去,不然没地方吃饭,因为食堂里不收钱。上世纪80年代后,市场放开了,城里人可以买到鱼、肉和水果,不要再数着粮票过日子。什么叫解放生产力?我觉得这就是。老百姓有自己的生活智慧,只要不把他们框死,大伙各有各赚钱的办法,日子也会慢慢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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