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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共场所背景音乐版权费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9日04:0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周文) 昨日,本报有关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要收取公共场所背景音乐版权费的消息一出,所涉及的咖啡厅、商场、宾馆等业界表示了极大关注。消息一出业界质疑声不断。

  质疑一:何为背景音乐?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许可证部副主任刘连滨告诉记者,广州背景音乐版权费的收取工作,将涉及现场表演、宾馆及其所属咖啡厅、商场、超级市场、航空、铁路、展览等共7大类。

  至于“背景音乐”到底要如何界定,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李泉副院长从艺术专业角度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在一定场合气氛下,为了配合衬托气氛,为了不同人群的需要,而播放的音乐,其可以是古典音乐也可以是通俗音乐,词曲都可以包括在内。

  质疑二:博物馆也缴费吗?

  广州博物馆教育推广部罗兴连副主任指出,目前博物馆经费主要是来自门票与政府的财政补助,展览也多半是免费的公益教育性质,如果对其进行收费,会增加了博物馆的经费负担。

  罗兴连建议,收费标准应对商业展览与公益展览进行区分,收费趋向应偏倚商业展览。

  质疑三:收取费用谁受益?

  多位商家表示,希望版权费收后能公开用途、去留等,自己清楚地知道缴纳费用确实到了版权人身上。

  质疑四:计算方法合理吗?

  根据收费标准,宾馆按照每床位每月1.75元收取;演唱会按照总票价的2.5%收取;商场超市按面积计算,如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66元。

  广州一宾馆人士就此提出,遇到淡季时宾馆的开房率还不及40%,空置的房间也要为背景音乐买单吗?此外,还有商家明确提出,“如果天天播放背景音乐和一年仅一天播放,收费标准也会是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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