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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出炉的《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上海市委工作党委体制调整方案》目前已经进入上报待批程序,“上海的几个处长目前都在北京,在中编办。”上海市政府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在这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被称为上海第一大局——拥有23个处室,执掌土地审批大权的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被拆分,其房屋管理或与土地管理分离,土地管理方面或与规划局合并。
“房地局职工大会已经开过了,房地局翻牌成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以后就侧重住房保障这块了;土地和规划局合并。”一名上海房地局系统人士告诉记者。至于交易中心则独立,归在建委下面。
消息来源并指,房地局机构撤并的时间表是,今年年底,市级改革完成;一年的过渡期后,到明年年底,区里的改革完成。
不过,记者就此向上海房地局办公室核实,未得到明确回复。
房地分家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房地分家的具体方案是房屋管理方面单独出来,土地管理则和规划合并,加上2008年4月刚刚挂牌成立的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从此,上海的土地管理将改变以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一家说了算的局面。
现在的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机构。其分管的职能包括全市房屋、土地、地质矿产、住宅发展和建设、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实施,涵盖了从土地征用、划拨、交易转让、储备管理、房屋开发管理等整个流程上的所有环节。
其土地利用管理处负责上海全市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交易工作,因手握土地大权被称为“上海第一处”。2007年初,该市土地利用处处长朱文锦和前房地局副局长殷国元相继出事,即被认为和房地合一缺乏监管的模式有关。
“现有的房地合一模式导致土地出让批租的权力过于集中,缺少监管,审批和监督集中于一个部门,导致对某些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不力是土地监管的最大障碍。”上海市研究房地产制度的专家如此表示。
正因如此,近几年来,中央在加强土地管理的行政思路下,将土地与房屋管理的职能分开成为行政机构调整的方向。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省市都是房屋和土地分家,比如上海周边的南京市,分别设立房屋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杭州等城市同样如此,而将土地和规划合并的做法则不多见。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内大部分地方土地和规划职能分开,但是在浦东,前些年就已经成立了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将土地和规划合并,“浦东的试点可以借鉴。”业内人士表示。
但是业内人士指出,自1995年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成立以来房地合一,并把主要土地权力下放给区县,规划系统也一度权力下放,后来规划部门把主要道路、街道等规划权收了上来,但房地部门土地权力等一直没有收。土地和规划如果合并后如何统分职能,这是一个问题。
2004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主导思路是省以下国土资源局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则强化监管职能。此次上海房地分家,颇符合此思路。
据记者了解,此次机构改革不独市级机构层面,市级机构改革完成后,区县亦将展开改革,区县的房地分家则被认为是更彻底的加强土地监管之道。
“土地出让批租的主要权力在区县,有很多土地的情况市局很难全面掌握,而区县政府可能只顾局部利益,对某些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甚至自身存在土地出让批租方面的不妥办理,这是土地监管的最大障碍。”相关人士介绍说。
尚非垂直管理
根据2004年,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其核心是各地将土地资源单独管理,最终目标是中央部门统一垂直管理。但是就此次机构改革的思路来看,尚未一步到位实现垂直管理。
事实上,关于房地分家的说法由来已久,2006年底2007年初,上海市政府曾就房地分家的方案在小范围内征求过意见,当时的思路是分立房屋管理局和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实行垂直管理。但是随后,2006年11月,国土资源部宣布即将成立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
“现在的思路是审批和督察分开,督察一块实行垂直管理。因为如果将整个土地资源局垂直管理的话,相当于将整个土地审批的权限上收,这是地方政府很难接受的。”业内人士表示。2008年4月29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已经在上海正式挂牌。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上海市正在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的试点,目前,《共建保障上海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的试点方案》已经被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和上海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据悉,上海对新增建设用地将实行全过程监管。 记者 陈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