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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政系统内工作党校文凭仍获认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0日02:02  新闻晨报

  晨报姜鹏报道 日前,《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将(《暂行条例》中)“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这一规定删去,立即引起广泛关注。昨日,上海市委党校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回应说,党校学历待遇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党校文凭在党政系统内仍获认可,持有党校文凭可参加职称考,可报考公务员。此前,重庆党校人士也称,干部人事系统仍承认党校文凭。

  由于党校教育相对宽松,上党校一度成为人们获取学历的捷径,但往往忽视了党校学历的一些限制。嘉定的纪先生高中毕业后参加工作,为了获得更高的学历,参加了嘉定党校的专科班。3年毕业后,纪先生想拿党校的专科文凭报考普通高校的本科课程,却被告知“党校文凭不被承认”。

  对此,嘉定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金林泉告诉记者,相对于国民教育而言,党校教育受一些限制。例如,拿到党校的专科、本科文凭,可以继续在党校系统内报考本科、研究生,但无法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也不能作为报考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学历证明。

  上海市委党校一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国各级党校已经叫停了学历教育,上述一些考生对党校学历不明确的情况,将不会再发生。对于之前已经在校就读的党校学历教育学生,各级党校仍将负责完成余下课程,确保其正常毕业。

  该负责人还强调,尽管党校学历教育已淡出,但持有党校学历者仍可跟其他国民教育学历者一样,参加人事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试和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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