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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拟探索联络员制度共同预防职务犯罪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通讯员/杨安琪)前天下午,省检察院与国资系统工作交流座谈会在广州召开。省检察院采取上门征求意见建议的形式,与省国资委、国有企业负责人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为国企科学发展服务、共同构建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体系。
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提出五点意见。他表示,针对一些涉及国有企业犯罪案件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所暴露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案件管辖区域内国有企业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探索设立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向企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鼓励企业主动为检察机关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据介绍,自2003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737件10684人,其中,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931件3173人。2003年以来,共发出检察建议235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