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卢勇刚) “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一个被告人,一张桌子……”这就是一个特殊的“法庭”,而地点就设置在医院的一病房里。昨日,渝中区法院法官当“庭”宣判,躺在病床上的被告人董东因盗窃罪被判处1年零6个月。
盗窃遭抓 次日住院
今年8月8日,董东在大坪中嘉通讯城一柜台前,看见一人正在忙于发货,而旁边正放着一黑色的挎包。于是,董东趁其不备拿走挎包,盗得包内3000余元现金。受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进行调查。8月26日,董东又在中嘉通讯城闲逛时,被民警抓获。
由于此时董东已患结石病,次日,他被送往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接受治疗。而法院对他的案件,也在正常审理中。
医院病房成法庭
昨日,渝中区法院法官魏海燕带着书记员前往医院病房,对此进行宣判。法院审理调查,董东犯有盗窃罪属实,应担任其责任。董东2005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6年出狱后还未到5年又犯案,所以属于累犯。
最终,法官以盗窃罪进行宣判,董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月。
他称:“我罪有应得,很后悔”
“我罪有应得,很后悔。”躺在病床上的董东听见宣判,暗自低头流泪说。
另外,董东被抓后,女友便与他断绝了联系。在医院里治疗时,董东十分悲痛,无法接受分手。8月29日,董东趁别人不注意,便从医院1楼跳到了负一楼。幸好医院抢救,没有太大的影响。在法官离开前,董东称希望能通知其女友,让其前来看望他,给他送一件衣服。(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相关新闻》
被告人瘫痪在床离婚案搬到病床前
本报讯(记者 卢勇刚) “现在开始开庭!被告李云……”昨日,渝北法院法官前往被告人的病床前,对当事人离婚纠纷一案进行了审理。
一月前,渝北区法院受理了此案。法院得知被告李云身体瘫痪,卧病在床。为迅速审结此案,承办法官决定将审判法庭“搬到”李云家中,就地开庭。昨日,李云所在的“被告席”,就是他长期躺卧的病床。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