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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介入难解城管“三大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0日05:4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盛晟

  法学专家将以城管法制专务身份,对城管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并可参加案件审理。昨天,3名来自北大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学专家正式受聘上任,西城、海淀、石景山3区首批试点。据了解,聘请法学专家到城管队伍专职指导,这在全国城管系统属首创。(10月9日《新京报》)

  专家介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法学专家们可以加强法律方面的培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专家们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不合法规章制度或管理措施的出台,等等。但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管问题,还是取决于专家们能不能解决城管课题中的“三大矛盾”——

  一、经费短缺与队伍不断扩大之间的矛盾。城管都是地方性的执法机构,大多数执法人员都不在公务员编制之内。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管执法队伍也在不断扩大,而政府下拨的办公经费却寥寥无几,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水平也普遍较低。这种情况下,罚没收入往往就成了办公经费的主要来源,查扣直至私占也可能成为执法人员的“福利”,这也正是城管执法乱收滥罚等问题的根源之一。很显然,这个矛盾不是法学专家所能解决的。

  二、人员素质低与执法难度大之间的矛盾。工资福利低加之“临时工”性质,决定了城管不可能吸引高素质人才。绝大多数执法人员文化水平很低、法律意识淡漠,甚至执法不知法。而城管执法的主要对象偏偏也是素质较低的贩夫走卒或引车卖浆者,这些主要来自农村的谋生者不仅不理解城市文明、不熟悉相关法规,而且确实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面对这些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确实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更何况大多数执法人员也说不出多少“情、理、法”。在这方面,法学专家虽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效果也不容乐观。我敢说,即使让法学专家们亲自上街执法,他们也很难让占道经营的小商贩非常“配合”。

  三、快速城市化与市容秩序化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城市快速发育必然带来无序,另一方面,文明卫生又是城市管理的目标,这一矛盾在现阶段的中国格外突出,而城管就处于这一矛盾的夹缝之中。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法律课题,法学专家们恐怕也拿不出什么灵丹妙药。

  由此可见,法学专家成为城管法制专务虽然也会产生一些积极的效果,但难以承载过高的期望。

  (作者系媒体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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