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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日报》报道 前日,广东省首个被确认为三鹿奶粉受害婴儿的张卓宇,由其代理律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共提出各类赔偿计90万元。不过,由于案件特殊,广州中院并未立即受理此案。
是否立案“研究”后方定
仅有11个月大的张卓宇目前仍在治疗中,所以由其父亲张秀文和代理律师陈北元向法院递交诉状。在广州中院的立案庭里,当法官听说是状告三鹿集团时,变得十分慎重。法官向相关领导汇报后,却表示张卓宇案件应在广州基层法院或在石家庄当地法院(也就是三鹿集团所在地的法院)立案,理由是没有达到广州中院5000万元的立案标准。
对此,陈北元律师表示不能接受。经交涉,广州中院收下诉状和证据材料,表示研究后决定是否立案。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中院应在7日内做出决定。
患儿曾被下病危通知书
据悉,此次起诉三鹿集团的张卓宇是广东省内首例被确认为三鹿奶粉受害的婴儿。张卓宇的父亲张秀文称,去年11月出生的张卓宇一直都是吃三鹿奶粉,今年7月,张卓宇出现呕吐、发烧等病症。送到珠江医院后,医院甚至发了病危通知书。经检查,张卓宇的两个肾都有严重的肾结石,还有肾积水现象。由于财力有限,张秀文至今没有给孩子再做排石手术。
索赔90万含惩罚性赔偿
张卓宇的起诉书中,共向三鹿集团以及中国奶业协会提出了包括医疗费、后续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双倍退赔奶粉款、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惩罚性赔偿金共计90万元。
对于提出的惩罚性赔偿金,陈北元律师表示,三鹿集团在大量消费者投诉下,仍矢口否认奶粉有问题,极不负责任,给众多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此外,中国奶业协会也是张卓宇的起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