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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限行实施 交管部门推出十项便民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0日13:21   BTV

  

  文稿作者:王伟2

  写稿日期:2008-10-10

  【导语】依据《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本市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下周一车辆限行规定实施 交管部门推出十项人性化便民措施。

  【正文】在市政府颁布按车辆尾号轮流停驶的规定后,交管部门决定按照每周停驶一天的车牌尾号,每月轮换一次停驶日。在与市相关部门充分研究讨论后,为了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带来的不便,使政策更加人性化,交管部门推出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正文】

  交管部门将限行措施实施的第一周作为缓冲期,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只进行提示、教育、警告,不予罚款处罚

  按照每周停驶一天的车牌尾号,每月轮换一次停驶日,并在轮换前一周,向社会广泛宣传告知。

  运送危重病人等有特殊情况的机动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对单位和个人、家庭拥有2辆(含)以上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机动车,允许车主选择更换车牌号码。

  对左下肢残疾人驾驶的自动挡小客车核发通行证。

  对于符合规定的校车,交管部门将核发通行证件。

  通告中明确规定的车种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具体措施,市民可以查询交管部门网站。

  【正文】同时,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市政府《通告》之规定,对违反按尾号限行和黄标车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处100元罚款、不计分。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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