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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企业家非法吸收存款1863万获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0日17:01  大江网-新法制报
江西女企业家非法吸收存款1863万获刑(图)
贺菲超市早已易主。廖世杰 图

  2008年9月26日,(江西)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刘晓菲、贺春喜,自2001年至2007年案发,共向111人吸收存款1863.35万元,两人一审分别获刑8年和6年。刘晓菲由当地一名下岗女工发展成为有名的女企业家,在当地颇具传奇色彩,但“神话”终归还是破灭在了犯罪的门槛上。

  高息筹来千万元借款后夫妻俩失踪

  10月8日10时,莲花县城永安北路的莲花商品大世界门前。摆摊的王老伯手指着位于商品大世界一楼名为“广华商贸中心”的超市告诉记者:“那里原来就是贺菲超市,一年前老板犯事后,很快就被别人承包去,改了名字。”

  记者看到,超市卖场约300平方米,店门上方“贺菲超市”四个大字的痕迹隐约可见。王老伯说,贺菲超市曾有过辉煌的历史,超市的女老板刘晓菲,另外还有几家企业和店面,她在当地非常有名,但终究还是没能躲过没落的命运。

  贺菲产业的没落,还得从一年前“女老板席卷千万巨款失踪”的事情说起。萍乡女商人刘晓菲,30多岁,在莲花县拥有自己的塑胶厂、食品厂、超市等企业以及多处店面,可谓富甲一方。然而,2007年6月14日,她开办的塑胶厂、食品厂等均被债主围住,企业停产。次日,她开的超市、临街店面等也随之关门。很快,关于女商人刘晓菲借款千万元无法归还且已不知去向的消息,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

  之后数日,前去贺菲产业所属企业讨债的人,更是络绎不绝。有讨货款的供应商,有讨工资的贺菲企业职工,但更多的人是追讨借款。当时许多莲花本地人都知道:刘晓菲及其丈夫贺春喜在当地办了很多企业,急需投资,所以以远远高于银行的利息向人借款,为了获得高息回报,县城很多生意人都借了钱给他们。

  当地一名居民告诉记者,贺、刘夫妇二人的筹资方式是:谁借来3万元,就当场从3万元里面抽几千元利息给借款人,实际投资人的本金还算是3万元,然后每月支付利息给借款人。据初步计算,借款10万元以上的就有100多人,不管和该夫妇二人是否认识,都可以借钱给他们。包括贺菲超市一些营业员,虽然自身经济窘迫,也都曾借了1万~2万元不等的现金给刘晓菲投资。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拘

  其实早在2007年6月“女老板疑席卷千万巨款失踪”事件之前,就已有多人通过司法途径向贺菲企业追讨借款。2007年3月,萍乡市民杨某和张某向萍乡市安源区法院起诉,要求莲花县贺菲超市归还向他们两人的借款180万元。另外,安源区法院还受理了6起诉贺菲超市欠款的案件,涉案金额达350万元。同时也有好些人到法院以借款不还为由起诉了刘晓菲,甚至该县一乡政府也因借了钱给刘晓菲而无法讨回,便很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据一位知情人士分析,很多人之所以借钱给贺菲产业,是因为莲花县自2006年关闭小煤矿后,有钱没有地方投资,才投入贺菲产业以图得到高利息的回报。

  刘晓菲向他人借来巨款不知去向事发后的2007年6月底,莲花县人民政府紧急组织召开了政法机关就贺菲产业问题的协调会。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贺菲产业负责人进行调查,尽快妥善解决问题。很快,法院派出法警对贺菲产业进行了查封。

  当年7月初,贺菲产业老板贺春喜和已“失踪”一段时间的刘晓菲,先后被莲花县公安局抓获,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二人进行刑事拘留。

  据警方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贺春喜、刘晓菲俩人,在6年时间里共吸收公众“借款”约有1000多万元,他们对吸收来的“借款”,分别给以1.5分、3分、6分不等的利息,他们吸收公众的存款除投资到自己的企业发展外,另外就是用来支付给他人的高额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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