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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扁定罪将被除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2:01  华龙网-重庆晚报

  对于陈水扁海外密账案,民进党廉政委员会9日做出裁决,指扁未诚实申报选举结余款并导出海外,明显违背民进党“拒腐蚀”、“爱乡土”价值;未来若一审判决有罪,民进党应以等同除名方式处理。

  据了解,该党主动退党者两年后可申请入党,但被除名者五年不得申请入党。换言之,扁一旦被除名,五年内不得入党,亦即2012年无法代表民进党参选“总统”。

  民进党廉政会做出三点裁决声明:有关陈水扁未诚实申报选举结余款项并导出海外,违反廉政行为;陈水扁未配合调查部分,明显违背公开承诺,廉政会深表遗憾;陈水扁虽已完成退党程序,但未来若就相关案件一审判决有罪时,应以等同除名方式处理后续事宜。据人民网、中新网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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