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湖南农村产权改革正在渐次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2:35  21世纪经济报道

  渐进式改革

  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湖南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由农村住房产权确权开始,湖南农村产权改革正在渐次推进。”彭先成表示。

  对比沿海地区在农村产权改革方面的逐步成熟定型,湖南的改革上仍大有可为空间。

  在集体林权改革和集体建设用地权改革之后,湖南省政府对土地承包权——农民的另一重要资产——亦在进行改革尝试。

  来自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湖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流转形式,累计流转土地面积达334.8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8%,比2000年增加210万亩。仅2007年,全省转包土地面积就达176.1万亩,占流转面积的53%。

  而在“农屋新政”发源地浏阳市,土地入股的形式深受承包农户欢迎。以浏阳普迹惠农蔬菜合作社为例,在受让农户土地时,按每亩作价220元/股,农户享受分红。在每一季产品上市后进行分红,每年至少三季产品,三次分红,红利可达800元/股以上。

  在耕地产权改革方面,中国农业现代化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江惠生教授认为可以进行“永耕制”的尝试,即通过法律规定一个相对较长的土地经营权时间,以促使农民增加对土地的长期投资,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现有的30年承包期远远不够。”他建议国家应该延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实现农业的产业规模经营,还富于民。

  “农村产权改革是个渐进式过程。”樊钢也认为,农村产权改革首先要解决农村土地产权确权问题,在农村土地物权得到完整赋予之后,再实现抵押、流转、交换等用益物权。在农村土地物权种类上,则应遵循先集体林权,后集体建设用地权,再耕地权的渐进改革模式。

  如此一来,渐进式农村产权改革也凸现隐忧:农民住房抵押或者卖出后,如何实现后续保障?现实语境之下,制定农房抵押权实现后的后续政策,以及平衡改革试点与现行土地管理法律的潜在冲突,已显得刻不容缓。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农民 产权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