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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9月底,吉县对全县已建成的243座淤地坝在管护上采取了多种措施,制定了管护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淤地坝安全防护,该县实行了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落实防汛责任制、防汛值班制和防汛联系汇报制“三项制度”,加强防汛责任、措施、物资、抢险队伍四落实,加强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还专门成立了管委会,以流域或村组为单位设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淤地坝工程的日常工作与汛期值班,协调解决淤地坝的承包、管护等事宜。此外,他们还推行“护坝田”制度。即:每座淤地坝建成之后,按照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原则,由流域管委会从新增农田中划出10—15亩土地由乡镇水管站进行经营,收入用于淤地坝管理和维护,实现以田养坝、以坝护田的目标,使淤地坝工程管护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胡文波吴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