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日电(记者 罗沙 韩洁)财政部10日发布公告称,决定发行2008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33.8亿元,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64%。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08年10月13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0月15日发行结束,10月17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