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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万买的房竟是“空中楼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5:43  今日早报

  498万买的房

  竟是“空中楼阁”

  □通讯员 王蓓 成美玲

  本报驻宁波记者 郑巍

  早报讯 终于可以搬进新的办公大楼了,昨天拿到了判决书的史大姐长舒一口气。两年前,她花498万元买了两层上不去、下不来的“空中楼阁”,因为楼下的业主把楼梯和电梯全锁上了。

  498万买下两层办公楼

  2006年12月,从事外贸生意的史大姐听说慈溪市国资办要将国贸大厦7-8层房屋出卖。

  “这可是黄金地段!”史大姐心动了,“如果拍下,就不用再租办公室了。”

  通过竞标,史大姐和侄子小岑以总价498万元的价格拿下了这两个楼层。而大厦1—6楼的产权,则被慈溪市的百货巨头,国贸大厦公司拿下了。

  房子竟成“空中楼阁”

  近500万元的价格买下建筑面积1951.74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史大姐非常满意,原本装修一番后,就搬进去。

  可她很快就发现,根本没法进入自己的房子。

  国贸大厦的电梯只通到6楼,而且在通往7、8楼的楼道里装上铁门,换上新锁,7-8楼水、电也不通。

  在多次与国贸大厦公司交涉无果后,他们把国贸大厦公司告上法院。

  法庭上,国贸大厦公司表示,他们没义务开通7-8层楼房电梯,因为他们在拍得房子时,同时获得了电梯所有权。至于在楼梯过道里上锁,是因为原告在购得房屋后未尽管理义务而危及国贸大厦公司,他们是为了安全起见换锁,而水、电的接通应由原告自行向供水、电部门申请。

  被告被判排除妨碍

  日前,法院经过审理,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进行了判决。

  法院认为,史大姐作为相邻权利人,电梯是其通行至房屋的必经通道、人行楼梯是其必经的消防安全通道,因此她有权主张由国贸大厦公司将电梯开通至7-8层。

  同时,国贸大厦公司应对相关楼道的妨碍物予以排除并保持畅通。原告使用电梯消耗的费用等按楼层实际分摊,由双方另行协商。此外,七、八楼房屋所需水、电,被告也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1110604)

  ●《爱尔兰男子台州苦寻失踪女友》后续报道

  老外的诉讼请求

  已被法院受理

  □本报记者 吴中平

  早报讯 女友张丽霞私下卖掉椒江价值90万元的房产,携款失踪,使爱尔兰人乔治·诺埃尔·杨陷入困境(详见本报10月7日报道)。昨天记者得知,椒江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场民事官司。

  在与记者的言谈中,乔治已经没有了曾经对女友的那份痴迷,他说:“我为她付出了这么多,她怎么能这样对我,至少我要打赢这场异国官司。”这些天,他除了继续收集房产转卖中的证据外,还在继续寻找失踪的张丽霞。

  老人希望台州知情者能提供女友的线索,早日找到她,只是为了要个“说法”。(11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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