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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新市镇党委书记黄元峰被停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5:50  长江商报

  《湖北京山大竹水电站“竣工即废”》追踪——

  相关人士表示,主要涉及领导可能会以渎职罪被起诉

  本报讯(特派记者 姚海鹰)昨日,京山县纪委向本报记者证实,在“京山大竹水电站豆腐渣工程”(本报曾作连续报道)中涉事的3位主要人员——新市镇党委书记、镇长黄元峰,镇派出所民警陈华,县经管局干部刘金顺已被勒令停职。

  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至于该如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和刑事责任,京山县相关部门还须汇集5个调查组的意见后,再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可以肯定的是,京山县这次对‘水电站事件’中有关人员的处理,绝不只是对外摆一个姿态。”昨日下午,京山县纪委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温州商人厉崇昌在京山县投资水电站的真实遭遇经本报公开披露后,在当地引起巨大反响,京山县委、县政府于国庆节前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经常委会一致表决,立即停掉新市镇党委书记、镇长黄元峰的一切行政职务,由党委副书记刘华斌接任。记者了解到,黄元峰现赋闲在家,听候处理。

  京山县公安局和经管局向本报证实,几乎与此同时,另两名涉案工程承包人新市镇派出所民警陈华和县经管局干部刘金顺也被主管部门停职调查。京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江姓副大队长透露,与民警陈华相关的另一名涉案人员郑志怀,已因涉嫌“经济诈骗”被京山警方刑拘。

  另据京山县检察院专案组的一位关键人士称:“当前几个专案组的调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等全部调查结束汇总材料后,再一并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主要涉及领导可能会以渎职罪被起诉。”

  ◇新闻回放

  2005年初,53岁的温州商人厉崇昌怀揣着经营了20多年家具模板生意所积攒的几百万资金,来到京山县新市镇投资小水电开发项目。这个由京山县发展计划局和水利局批准立项的大竹水电站——“总装机容量500千瓦,年发电量3000千瓦时”,其申报、立项等手续均完全符合各种政策要求。但让厉崇昌万万没料到的是,因层层转包和“巧取豪夺”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最终导致这个曾被广为看好的项目在竣工之日,就成了废弃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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