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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息免税相抵储户损失不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5: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0月10日讯 从我省金融部门获悉,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利息税暂免征收之后的利息计算办法进行了详细说明。而且通过计算得知,此次利息税取消和降息同时进行,减少的利息收入与取消的利息税大体抵消,对居民存款的影响不大。

  通知规定,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暂免征收利息税。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利息税;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交税;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次利息税取消和降息同时进行,减少的利息收入与取消的利息税大体抵消,对居民存款的影响不大。以1万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为例,调整前,按照4.14%的利率计算,可得414元利息,利息税5%,需扣除利息税20.7元,产生的实际利息是393.3元;调整后,一年期利率是3.87%,不扣利息税,1万元存一年期可得实际利息387元,比原来减少6.3元。

  相比之下,降息对贷款产生一定的影响。以35万元、贷20年计算,若以基准利率计算,采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利率下调前每月还款2871.76元,累计还款689078.92元;利率下调后,每月还款2813.16元,累计还款675158.08元。每月还款减少了58.6元,还款总额减少了13920.84元。


记者 杨飞越 实习生 尹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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