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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激辩五大供热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5: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代表激辩五大供热焦点

  听证代表激辩供热调价。 本版摄影 邱志强

  10日,济南市举行的供热价格听证会上,38名与会代表纷纷就省城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听证代表就供热价格调整幅度、阳台如何收费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其中,政府供热补贴落实到居民、暖气报停收费等五大问题成了与会代表争论的焦点。

  ■焦点一:居民用热“暗补”改“明补”

  供热价格听证会中,部分听证代表建议政府对居民用热应由“暗补” 改为“明补”,将政府补贴直接补贴给取暖用户。听证代表认为,政府每年给企业的供热补贴,实际上补贴了城市居民,包括很多根本不需要补贴的高收入家庭,不能真正体现政府的资金调节职能。

  市政府法制办的于红梅代表建议,如果政府将补贴企业的钱,拿出一部分补给困难群众和低收入家庭,则能相对平衡中、高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差距,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于红梅代表认为,现行供暖体制下,政府按照单位面积采暖价格补贴,导致了低收入人群所享受的政府补贴不同,造成了社会再分配的不公平;而且省城供热普及率仅为46%,很多低收入家庭未参加集中供热,目前的供热“暗补”方式,部分低收入家庭便无法享受政府的这项优惠政策,对这部分人群来说是不公平的。

  ■焦点二:暖气报停收费不合理

  供热价格调整申请中表示,根据济南市供热管理条例“采暖期内有条件间断采暖的热用户可根据实际用热天数缴纳采暖费,但停用期间应缴纳热网运行费”。供热部门建议具备停热条件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时,按总热价的15%收费。这一建议遭到了部分听证代表的反对。

  于红梅代表认为,供热部门提出的供热报停收费依据是济南市1999年的政府令,2007年199号省政府令中对于供热报停并没有规定收取费用,只是要求办理手续,按照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对具备停热条件的热用户申请停止用热时,建议不应当收取费用,因为停热后用户已经不再占用供热企业的热源,收费是不应当的。

  根据有关规定,2010年省城供暖将实现“汽改水”,供热系统网损控制在5%以内,因此高捷代表认为,暖气报停按照总热价15%收取不合理,应该按照热价的5%收取,不能因为现在部分供暖管网暂时未能实现“汽改水”便将报停费确定为15%。

  ■焦点三:涨价幅度不宜太大

  济南市10日举行的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认为,随着煤、水等价格的上涨,供暖调价是可以接受的,但幅度不宜太大。来自统计部门的王秋莉认为,供热价格涨幅需要适度,按照供热部门的调整申请测算,如果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22.2元调整到27.5元,仅此一项便能拉动济南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1个百分点,建议供热企业通过自身挖潜,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减少成本。

  济南市人大代表孙仲华认为,省城供热应该有一个和谐的价格,由于济南市民的工资与其他城市相比较低,多数单位效益不好,不负担取暖费的补贴,供热部门提交的今冬供热成本价为每平方米39.9元,经物价部门审核为31.63元,建议供热价格调整以物价局监审机构审查的价格为准,价格涨幅不宜过高。

  ■焦点四:供暖时间需灵活调整

  听证会上,部分听证代表对济南市11月5日至次年3月25日的供热时间提出了不少建议,代表认为,供热部门完全可以根据省城气候、天气等因素灵活掌握缩短供热时间,降低供热成本,而不是一味地通过供暖涨价消化成本上涨。

  刘永海代表认为,济南市现行供热体制很不科学,供热初期济南天气并不算冷,而供热末期省城温度已经比较高,但仍然继续供热,造成了很大的能源浪费,增加了热用户的负担。因此建议采暖期改为灵活的时间,这样既节约能源,又降低了用户的负担。

  李富刚代表建议,根据济南市的气候,可将原供热时间拖后几天,停暖时间提前几天。集中供热时间大体控制在120天以内,而不应当以供热时间为人大确定而拒绝调整,应当根据客观实际而定。

  焦点五:阳台如何收费?

  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的张华代表认为,封闭式阳台安装暖气设施按照全部面积收取暖气费是可以理解的,未安装暖气设施的封闭式阳台要收取50%的暖气费感觉不合理,他在调研过程中,辖区居民对此也强烈反对。张华认为,未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封闭后本身就有利于保暖,有利于减少热损耗,如果还要收费不合理。有听证代表认为,如果阳台没有安装采暖设施,就证明没有供暖,不供暖当然就不能产生暖气费用。

  热电部门一位代表认为,调价申请中的“封闭阳台有采暖设施的按全面积收费,未安装采暖设施的封闭式阳台按半价收费,未封闭阳台不收费”应暂缓执行,因为今冬供热期马上就到,阳台面积测量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仓促实行,容易引起供用热双方的矛盾。


记者 戚淑军 常新喜 实习生 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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