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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消防隐患场所一律停业停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8:58  新闻晨报

  □通讯员 周美良 记者 罗剑华

  晨报讯 为提高申城公共娱乐场所防范火灾的能力,昨天,市消防局宣布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安全保障。期间,消防部门将严格执行公安部的“六个一律”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场所的装修、经营严格把关,只要发现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以“停业停产整改”实施严惩。

  据悉,被列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范围的公共娱乐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含网吧);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即日起,上述场所在经营前应先通过消防验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需确保畅通,各类消防设置必须确保性能完好,并且要制订、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有可靠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部门强调,在专项检查中,将严格执行公安部“六个一律”,即: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消防部门还将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庆期间,消防部门已经联合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和相关警种,派出96个检查组,不间断地对公共娱乐场所、大中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重大活动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共检查单位849家,发现火灾隐患1241处,当场整改1024处,责令“三停”单位5家。9月29日至10月5日期间,全市共发生47起火灾,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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