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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中院获悉,一小青年假冒是派出所的民警,以抓卖淫嫖娼及办案、认老乡为名骗取对方信任后,向对方索要现金,又强行将对方的摩托车骑走。日前,贵阳市中院终审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7年9月19日,方某(17岁,思南县人)身着警服,冒充是头桥派出所民警,佯装抓卖淫嫖娼,将正在与卖淫女谈价钱的龚某抓住。因龚某也是思南县人,方某称看在老乡的分上,可以放他一马,但要龚某意思一下。深信方某是民警的龚某,见老乡肯帮忙,便立即掏出了仅有的140元交给了方某。次日晚上8时,两人在中天广场相遇。方某不顾龚某的反对,强行将龚某的摩托车骑走。随后,龚某将此事向公安机关反映。方某被警方抓获后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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