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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贷款未还清 学校无权扣“双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13:4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部分学校因学生毕业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扣发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做法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

  为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我国由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给予银行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一起为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除承诺按期还款外,不需办理担保或抵押。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毕业后一至两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六年内还清。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免息。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银行累计审批国家助学贷款金额226亿元,惠及学生306万人。

  由于目前学生的就业、生活压力,出现了一些学生毕业后不能及时偿还助学贷款,也出现部分有失诚信的学生逃避偿还贷款的现象。为催促学生还贷,外地有高校采取扣发学生“双证”的办法。一些银行还利用媒体曝光未能及时偿还贷款的学生的个人信息。

  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公办高等学校不能因学生未还清贷款而扣发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学生在校完成学业的证明,与偿还贷款是两回事。“可以理解学校和银行担心学生毕业后无从寻找的无奈,但扣发双证,使学生就业的难度更大,不能就业,又拿什么偿还贷款呢?”该中心负责人说。

  今年教育部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覆盖范围,该项贷款由学生和其父母为共同借款人,以消除学校与银行有关“学生毕业无从寻找”的担忧。同时教育部也建议高校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兑现按时还款的承诺。R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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